发布日期:2012-06-05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本科生院
1.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5分钟到达考场,检查考生有效证件(学生证或一卡通或身份证),组织考生按照规定的座位号或教师要求就座。要求每行隔2个座位就座。检查并督促考生将书包、讲义、笔记、电子辞典、手机、电脑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。要求学生将证件放置在桌子右上角,对拒不听从指挥,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,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2.要求学生在考场座次表(附照片)上签到,并核对考试人数,核查考生身份。如有不符,经查实后,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3.考试前,监考人员应宣读《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考场规则》和其它考试注意事项。
4.考试过程中,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,但学生对考题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提出询问时,应予当众答复。
5.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,监考人员应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,按旷考处理。考试开始30分钟内以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允许学生离开考场。
6.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不得漏岗、迟到。不得擅自离开考场,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,必须经教务处同意,并在接替人到达后,才能离开考场。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。考场内不准吸烟,不准看书、报、杂志,不准聊天、接听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。
8.监考人员应准时收、发试卷。考试终止前10分钟,监考人员可提醒学生注意。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立即收卷(包括试卷、草稿纸),待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。若出现试卷份数和学生人数不符,造成试卷缺失,要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。
对不按时交卷者,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其考卷,已经带出考场的试卷和答题纸一律作废。
9.监考人员如发现学生有作弊企图,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;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(证据确凿),没收其作弊物证并令其停止答卷,并在《中国农业大学考场情况及考试违纪登记表》上记录学生姓名,简述作弊事实经过,请作弊考生签字确认后,令其退出考场。
10.监考人员如实填写《中国农业大学考场情况及考试违纪登记表》,对缺考、违纪、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的记录和认定,并送交教务处。
11.监考人员应自觉接受巡视人员检查监考工作。不准默许、包庇、纵容、协助考生违纪作弊,凡违反上述规定或因玩忽职守、贻误工作造成考场纪律不严、秩序混乱、影响恶劣的,视其情节按《中国农业大学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办法》进行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