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0-01-06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教务处
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院文件
本生〔2018〕02号
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,考场是进行考试的场所。为维护考试的纪律性和严肃性,保障考场的正常秩序,制订本规则。
第一条 考生应讲诚信,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巡视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秩序。
第二条 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证件(照片图像清晰的身份证、学生证或校园卡)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进入考场后应按照规定的座位号或监考人员要求就座,不得自行调换座位,并将证件放置桌面右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验。凡证件与本人不符,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非本考场考生,均不准参加考试。
第三条 考试一律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。迟到15分钟以上者,不准入场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,该门课程按旷考处理。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和结束前10分钟内考生不准离开考场。
第四条 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携带的工具书或资料以外,其他物品应当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,不得放在考试座位及周围。
严禁在桌面、桌内、座位旁或答卷下放置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;
严禁随身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设备、智能电子设备(如智能手表等);
严禁利用文具、衣物或其他隐蔽手段夹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书籍、笔记、复习提纲等物品;
严禁在桌面、桌位旁、身体等处抄写与课程考试相关内容。
第五条 监考人员发出开考信号后方可开始答题。考试过程中,未经监考人员同意,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试座位或考场。
第六条 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喧哗,不准吸烟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抄传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第七条 考生不得自行拆散已装订好的试卷或隐藏多余的空白卷。在考试过程中如遇试卷字迹不清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,但不得询问与考题内容有关的问题。
第八条 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,考生要立即停止答卷,在座位上安静等候监考人员收卷。在监考人员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,考生方可离开考场。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。
第九条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规则,认真、诚实地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。凡被发现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,应当立即停止答卷,并在《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考试违纪登记表》上签字后离开考场。违纪考生应当做出书面检查,在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检查交到本科生院,待学校进一步核实后,按《中国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处理。学校最终认定构成考试违纪事实者,考试成绩记为无效。
第十条 本规则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,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