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检查管理办法(2017年修订)

发布日期:2018-04-09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教务处

中农大教字〔2017〕7号

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,建立健全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,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教学检查的组织与职责

学校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,教务处处长和各学院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等参与。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可抽调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。

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牵头,各系主任、院教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教师等参与。学院要根据学校教学检查要求,制定本学院的教学检查方案,做好本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,并将学院的教学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汇报。

第三条 教学检查的方式与内容

教学检查分为开学初检查、期中检查、期末检查和不定期检查。

(一)开学初教学检查(开学前1周至开学后1周)

1.检查教室、实验室、机房教学准备情况,各项教学条件、教学环境是否满足教学要求。

2.检查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开课准备情况。

3.检查教师到岗情况。

4.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教学秩序情况等。

(二)期中教学检查(每学期的10—12周)

期中教学检查采用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检查内容由教务处根据每学期工作重点确定。

1.教风检查

组织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言行、教学态度、教书育人和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,要求教师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敬业精神,做到教书和育人并重。

2.课堂教学环节检查

(1)检查任课教师授课教案、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历的使用和执行情况。

(2)检查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。

(3)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学质量状况。

(4)检查教学秩序情况。

(5)检查教学环境及教学设施情况。

(6)听取教师与学生对课程安排、教师授课、教学条件、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。

3.实践教学与毕业论文(设计)环节

(1)检查实验、课程设计、实习等进展情况。

(2)查、听实验课。

(3)检查各院系校内外实习的情况。

(4)检查每学年春季学期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进展情况。

(5)检查各学院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措施。

(6)听取各学院对实践教学环节意见和建议。

(三)期末检查

1.检查是否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。

2.组织考场巡视,检查考风考纪。

(四)不定期检查

1.坚持领导听课制度。学校各级领导要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堂听课,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效果,还要深入到其他课堂听课,了解教学情况,检查和研究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,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工作。

2.坚持本科教学视导组听课制度。教学视导组在教务处的组织和指导下,开展教学视导工作。

3.坚持同行教师评价制度。每学期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同行教师评教活动。

4.根据各学期工作侧重点进行专项检查。

第四条 教学检查的实施步骤

1.学校、学院根据本办法组织各阶段的教学检查。学校可召开专题会议,部署教学检查工作。

2.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,制定并落实教学检查实施方案,做好教学检查动员和宣传工作。

3.教务处及各学院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。各级党政领导、专家和本科教学视导组成员进行听课检查,学校与各学院及时将听课情况进行汇总反馈。

4.各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、教师座谈会,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分析存在问题,研究改进措施。

5.各学院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,做好总结,找出差距,及时整改,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。

6.教务处及时将教学检查情况汇总后以教学信息形式进行通报。

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原《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检查管理办法》(中农大教字〔2006〕22号)同时废止。

第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